云南安宁,一位13岁女孩在学校篮球场排练啦啦操时倒地不起,不幸的是,送医抢救一个多小时,也未能挽回她的生命。
事发时是暑假,为了开学典礼上的啦啦操表演,学校安排学生们到校排练,从8月26日到31日连着练了多日,每天都是下午14点练到17点半,31日当天又额外加练到18点之后。
按照女孩家属的说法,排练先在通风条件不好的室内进行,后挪到室外,在太阳直晒下的篮球场进行。
孩子哥哥称,女孩有练舞蹈的基础,达到舞蹈13级,从未有过身体异常,这次悲剧的发生,和过高强度的排练有关:“医生死亡证明上写的是猝死,他跟我说的是,怀疑跟当天她(妹妹)训练强度有关系,他说要具体确认的话得尸检了。”
对这件事,学校给出的处理意见是,出于人道主义赔付3万元,另外保险公司赔付25万元。而当地教育体育局的回应是:“涉及个人隐私,详情不便透露,目前正在依法依规处理……”
网上对于这件事议论不一。
有人认为,孩子可能有隐性疾病,即使不参加排练,将来在体育课上进行大运动量的运动,也可能成为诱因。
但也有人认为,学校的安排存在问题:暑假不应该是学生的休息时间吗?把孩子拉到学校,顶着烈日高强度排练,只是为了开学典礼的演出效果,学校难道不该反思?是否剥夺了孩子们应有的休息权利?
这些年,类似的事情似乎并不鲜见。
也是在今年9月开学时,上海某中学操场上,一名戴红领巾的男生在队列最后晕倒,接近一分多钟无人上前查看。学校的说法是“体锻课时因身体不适晕倒,送医治疗后已安全到家。”
如果说体育锻炼课实属日常必要,在课上发生意外情况也许真的难以完全避免,那么在其他一些场合的活动安排,恐怕已经超出了体育、教育的范畴。
去年,安徽某小学,小学生们在烈日下排练表演节目,老师却穿着全套防晒装备、打伞进行指导,要求孩子们严格遵守动作要求,“不许走样”;
前两年,还有江西抚州市某农村中学女学生们,在寒风中身穿短袖短裤排练舞蹈,欢迎领导观摩指导工作,被曝光后引起社会强烈质疑,当地教育局为此发出紧急通知,严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非教学活动;
去年南京某大学排练风波上了热搜,学生们穿着单薄的演出服在寒风中瑟瑟发抖,一直练到晚上23点多,配合度开始打折扣。
一位裹着厚实外衣的带队老师站出来,厉声呵斥学生:“冷一点能怎么样,你们是演员啊,要有一份必要的修养,一切都要为效果而克服!”
有学生当场回怼:“老师,我们是演员?有钱(工资)吗?”
当代大学生已有自己的想法,不愿接受“PUA”,但中小学生还不敢去对抗学校与老师的指令,只能默不作声的服从。
不得不说,在一些特定场景下,教育活动的初衷似乎发生了扭曲。
以人为本,以教育对象为本,被迫让位于某些形式主义的东西,一些排练的主要目的,恐怕不是让参与者丰富经历、得到全方位锻炼,而是“让领导说好,让上级满意”。
所以才会有不顾学生个体实际情况的苦练、加练,“一切为了效果,克服一下”。
孩子在这种教育观中,沦为了“工具人”。他们被摆放在烈日下、雨水中,美其名曰“天将降大任于斯人,必先劳其筋骨云云”……
但教育者们扪心自问,在这样的表演中,孩子的个体差异可曾得到关注,这些活动的初衷真是为了孩子的个体发展,还是为了赢得主席台对组织管理工作的首肯和满意?
除了大中小学,连幼儿园都有沦陷趋势。
六一儿童节本是孩子期待的快乐时光,但不少学校甚至幼儿园组织孩子进行“汇报演出”,追求展示成果和外界(上级)评价,导致孩子们的排练时间长、家长额外花费大,甚至利用孩子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排练。
老师们严格要求,力求孩子们每个动作都整齐划一,每个节拍都严丝合缝,一个节目排一两个月,一个动作一个动作的重复练习,孩子从开始充满新鲜感,到最后疲劳厌倦,但碍于老师的权威,只能继续服从……
这样的排练,初衷真是从孩子们的角度出发,让他们快乐过节?亦或主要目的是为了展示“教育成果”,赢得上级和家长的认可?
难怪叫“汇报演出”,演出是次要的,汇报是主要的。
所以一次演出是否成功,标准到底是孩子快不快乐,还是上级满不满意?
就在今天,又一则噩耗传来,河南中牟一位14岁女生,在参加某教育基地的体能训练时,被教官体罚殴打至昏迷不醒,于昨晚21时许去世。
女孩父亲称:“在体力不支的情况下,女儿被学校教官拖到太阳下暴晒。此外,他们还把女儿头发拴到柱子上打头。”
讽刺的是,这家教育基地打出的招牌,是“素质拓展”,声称“以心理咨询、军事体验、国学绘画、劳动体验等全面打造励志营地”,专注于青少年的全面发展。
殊不知,真正的教育素质拓展,从来是以受教育者的发展作为第一目标的,而不是进行统一标准驯化和惩罚差异者。
教育和体育一样,都讲究以人为本。把教育对象真的当人对待,尊重他们的个体差异,追求他们的个体发展,教育不是为了让观者夸一句“训练有素”,不是为了让他们成为驯服的棋子……
这个初心,切不能忘。(李普利)
声明:新浪网独家稿件,未经授权禁止转载!